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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模范—黄康俊
发表时间:2015-11-12 16:58:19  来源:   责任编辑:黄勇霖

第四届四川省见义勇为模范候选人黄康俊先进事迹

  

  黄康俊,男,40岁,汉族,广汉市新丰镇金华村4社人,广汉市岳阳路绿甜水果店老板,个体工商业者。2014年12月5日19时50分许,广汉市中山大道北二段69号伊藤理发店门口发生一起女子持刀伤人案件。在广汉市公安局现场处置过程中,为防止持刀女子继续伤人,路径此处的群众黄康俊主动协助警方,趁该女子不备冲至其身后欲夺下所持刀具,不幸被刺中腰部。后送往医院救治,因伤势较重,其脾脏被全部切除。

  据悉,案发当事人即持刀女子姓陈,因感情纠纷到该理发店寻人未果,与理发店员工发生口角,随后她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两名男员工手腕、背部刺伤。拉扯中一群人转移到理发店门口继续争吵。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特(巡)警大队民警接警后快速赶到了现场进行处置。黄康俊当晚送完水果开车回店里,路过理发店门口时看到有许多人围在那里,就也走进了人群了解情况。其间,黄康俊主动协助警方,多次劝陈某某放下刀,冷静一点,有事好好商量,但陈某某仍然情绪激动。见警察与陈某某交涉后她仍然没有放下刀具的打算,双方仍然僵持着,了解到事态的严重性为避免其继续伤人,且考虑到陈某某只是一个年轻的女子应该没有太大的力气,黄康俊便趁陈某某不备冲至其身后欲夺下其所持刀具。黄康俊从身后抱住陈某某后将其摔倒在地,他刚准备把刀夺下时陈某某就爬了起来,扭扯中顺势把他甩到了身前,往他左腰上刺了一刀。受伤的黄康俊担心自己继续夺刀会刺激陈某某误伤周围的群众,以退为进,分散陈某某注意力,城西所、特巡队的民警趁机迅速冲上前将女子手中水果刀夺下,并成功将其控制。围观群众拨打了120,救护车赶到后将黄康俊送往了广汉市人民医院。因伤势较重,黄康俊的脾脏已被全部切除,经全力救治,脱离了生命危险。经司法鉴定,黄康俊被认定为八级伤残(成联鉴[2014]临字第303号)。

  目前,黄康俊已经出院,但身体的伤让其暂时无法承担体力活,其位于广汉市岳阳路的水果店也已经重新开张。在街坊邻居和社区干部眼中,黄康俊平时表现就很不错,为人诚恳、孝顺长辈、爱帮助人,做事情也勤快踏实。在夺刀事件之中,黄康俊的行为更是感动了大家,德阳、广汉各级和社会各界对他的行为表示充分肯定和赞扬,认为他为他人生命安全奋不顾身的英勇行为难能可贵,为社会安定和谐传递了“正能量”,值得大家学习,水果店重新开张后,市民纷纷自发前往他的水果店购买水果。对此,黄康俊很感动,他说“我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事,却受到了这么多人的关心,很感谢大家。”

  黄康俊为他人生命安全奋不顾身、挺身而出的英勇行为,体现了见义勇为的精神,为“平安广汉”做出了积极贡献,市政单位积极宣传,通过电视、手机报、公众信息网和现场张贴等途径对黄康俊见义勇为的行为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广大市民纷纷发言,认为我们的社会非常需要这样敢于与邪恶作斗争的人,黄康俊这种见义勇为的精神值得学习,值得发扬光大。

  2014年12月中旬,黄康俊的行为被广汉市综治办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2015年1月黄康俊被评为“感动德阳十大人物”,被授予“广汉市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对于荣誉,黄康俊显得很平静,他说:“虽然受伤了,做这个事情从未后悔过,这是每一个有点正义感的人都会做的事儿,以后遇到这样的事情,我肯定还会这样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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